湖科办发〔
2020〕
76 号
关于 2021 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 2020~2021 学年度校历安排,现将 2021 年元旦、寒假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学生:2021 年 1 月 1 日(星期五)放假,1 月 2 日、3 日按考试、补课安排参加考试、补课。
教职工:2021 年 1 月 1 日(星期五)放假,1 月 2 日、3 日照常休息。(有考试、补课的老师需按安排进行监考、补课)
二、寒假放假安排
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2021 年 1 月 8 日~2 月 26 日。2021
年 2 月 27 日—2 月 28 日报到注册,3 月 1 日开始上课。
(硕士研究生、来华留学生放假时间分别由研究生处、国际学院
自行安排。)
教职工:2021 年 1 月 15 日(腊月初三、星期五)~2 月 26
日(正月十五、星期五)。2021 年 2 月 27 日(正月十六,星期六)开始上班。(附属二医院放假时间自行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放假前要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节日期间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及时做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2.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 2020 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认真谋划 2021 年工作及“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 3.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要结合学生集中离校前关键节点,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签订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安全责任书, 确保在放假前将《安全告知书》《安全责任书》发放到每一位学生手中。
4.党委组织部要组织筹备学校党委常委班子 2020 年度民主
生活会。
5.党委组织部、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总支要切 实做好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及贫困户的走访慰问活动。
6.学校综治委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
1.寒假期间,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自考生一律不得留校。
2.国际学院要做好在校来华留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别 要注意疫情防控工作;后勤处要安排好来华留学生留校期间的生 活,确保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确保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设施正常。
3.保卫处要继续加强校园管控,抓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4.学校继续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7*24 小时应急总值班室值班按照 2021 年度值班安排执行。
5.学生工作处、国际学院、后勤处、图书馆、信息中心要将 本部门寒假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信息科备案。
6.疫情防控专班要进行寒假排班值班,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上岗。各单位、各部门疫情信息防控专员要继续实行“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
7.
各单位、各部门要好各自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突
发事件按学校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
湖北科技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3 日
湖北科技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3 日印发